
在路上(二)
昨天早上,依学校的安排,凌晨6点出发去地区开会。车子是自己带的,行走起来方便了很多,省却了来回等客车的烦恼。可走了没多久,连续发生的事似乎已预告了此行的不顺。
先是一长段看似平坦实则颠簸的柏油大道,好不容易驶上高质量的马路,走没多久即被路边的交警伸手挡下。照例是检查司机的驾照、行驶证之类,完了以后,罚单。罚款理由:超速。司机很委屈,与交警理论,告知对方,自己一路并未有超70公里/小时的行为。交警回答,此段公路限速40公里/小时。只好交100元罚款了事。
吃了张罚单,坐在前排的我于是自觉帮司机关注路边的限速牌。不看不知道,注意一看,路边的限速牌真是隔上一段就来个变化。暗自心惊,走在路上,可真不容易。
天淅淅沥沥下起雨来,空气中多了细润和清爽的气息。风从微开的车窗里吹进来,人舒服了很多。司机打开了音乐,谢军正深情演唱《做你的爱人》。我很喜欢歌曲中“我时常留恋在你家门前,盼望你能够看我一眼”这两句,觉得写得真真实在,恰如初恋的感觉。
正在随音乐惬意地哼唱,路边一个交警又向我们做了个路边停车的手势。由于有了前面的经历,看到交警的这个动作,我不由内心紧张,有种不祥的预感。于是下车随司机去看看。
又是罚款!理由:遮挡车牌。司机不服,与交警发生了争执。交警说:“你自己看你的车牌,泥糊得看不清楚。”司机辩白,不是自己有意的行为,只是昨日去乡下,车脏了没及时清洗罢了。况且,现在的车牌经雨冲洗,前面已基本清晰,完全可以表明自己无故意遮挡的意思。
交警显得很不耐烦,威胁说如果再拒不交纳罚款,将要把罚款追加到500。先前刚讲过要罚款200的。司机看看继续争执没有什么结果,无奈,交了200元罚款了事。
10点左右抵达目的地,照例报到开会。
其间出个小插曲。会务组安排的房间原本是有人的。和楼层的服务员交涉了好一会,直到威胁退房,事情才得到快速解决,换了几个房间了事。
下午吃过饭,因为一天来路上的不愉快,有人建议出去走走,散散心。于是一行几人去宾馆外的街上溜达。
刚出去时,雨很小,看看天,不像有下大的意思。谁知,走出去约10分钟以后,雨越下越大。
站在路边挡出租车,很久也未挡下辆。下雨天,出租的生意总是很好。公交是不能坐的,因为一行谁都不了解公交的线路,难把握公交到底去不去我们住宿的宾馆。
车子没挡住,被车轮溅起的水倒是等来了不少,同行有人笑称,现在全身只剩下内裤是干的了。
发现在路上快速冲过而毫不顾忌的车子,绝大多数是出租车。大概,出租的师傅们想趁着这会下雨多做两桩生意吧。


